首页 > 时局

新时代民事检察监督的路径

2018-11-14 17:03 作者:施文凭 薛 莹 来源:丝路纵横杂志

    新商事案件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乎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检察机关急需抓牢这一机遇,在转型中找准新的定位,更好地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作用。


    面临的挑战

 

    在健全法律监督体系、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方面期待新作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五大体系,其中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因其核心是权力监督和制约,不仅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不可少的一环,更是对其他几大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而法院民商事案件量约占审理案件总量的90%以上,可以监督的范围广泛,民事检察监督将是今后检察工作的重要增长点,也是司法为民的有利抓手。

    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维护法律统一适用方面期待新作为。员额制改革后,原先的案件审批把关机制被取消,司法体制改革带来新旧两种审判管理体制的交替,新的、有效的审判管理体系尚未健全,对民商事案件裁判标准的统一带来新的问题,办案质量可能随之下降,民事检察监督应当在保障民事法律适用和证据事实认定规则的一致性方面发挥更多职能作用。

    在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方面期待新作为。由于民商事案件量大面广,兼具多样性和复杂性,难免存在法律空白,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较大,加上相应的执行案件,当事人反映和公众热议的裁判不公、司法腐败往往集中在这一领域。民事检察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手段对诉讼结果、审判过程、执行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职能丰富,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加强民商事案件法律监督的呼声很高。



图:深入基层走访倾听意见建议 


    探索的路径

 

    坚持三个注重,拓宽监督来源。一是注重职能宣传。加大建设官方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定期发布民事检察监督动态,结合具体案例介绍职责范围、申诉途径、监督措施、办案程序等,提高群众对民事检察特别是新增职能的知晓度。如笔者所在检察院依托微信公众号,开通“公益损害·诉讼违法”举报E平台,接受公众公益诉讼、虚假诉讼、诉讼违法线索举报,并建立线索跟进、反馈机制,拓展线索渠道,解决监督案件类型不均衡问题。二是注重沟通协调。就监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难题,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请示,争取对民事检察工作的重视、支持,帮助解决民事检察工作重大问题。与当地监察委、政法委、人大联合开展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积极“借力监督”,解决民事检察监督调卷难、配合难以及案件信息闭塞等难题。三是注重线索捕捉。加强与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及工商、环保、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指定专人从相关部门的信息、简报,新闻媒体报道,法院裁判文书网及论坛、贴吧等收集案件线索,及时进行登记备案,建立民事检察监督线索库。

    完善三项制度,强化监督质量。一是完善内部协作制度。如刑事案件存在民事公益诉讼问题的,由公诉部门配合民行部门共同开展调查核实。同时建立部门线索移送制度,侦监、公诉等业务部门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具有违法情形、生效裁判可能有错误、当事人或第三人涉嫌虚假诉讼等线索的,及时向民行部门反馈、移送。二是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对于涉及财务、金融、管理等专业知识的案件,主动走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调研、咨询,避免犯常识性错误。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的集体研究,邀请高校、法制办、律师协会等学者、专家参与案件研讨和论证,推动监督科学化和专业化。三是完善业务考评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案件流程监督,强化对检察官履职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杜绝办案程序违法,办案时限超期。建立检察官执法档案,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发现的问题逐案分析原因、逐项落实整改。

    探索三项机制,加强监督合力。一是探索双向移送机制。加强与纪委、监察委等部门的同步协作,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把办理民事监督案件与发现移送职务犯罪线索、把监督错误裁判与纠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结合起来,深挖案件线索。二是探索检法协作机制。通过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个案协调、联合接访、相互派员学习等形式,及时通报检法工作情况、交换工作意见,消除工作分歧。探索设立联络员制度,互通收结案情况、民事工作规范性文件;向法院派出见习执行员,了解执行现状。三是探索综合监督机制。建立检察建议宣告制度,邀请被建议单位上门接受检察建议,必要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等社会代表旁听宣告,寻求检察建议最佳效果。尝试申请监督案件公开听证制度,邀请当事人、原案承办人参与民事申请监督案件公开审查,听取第三方听证员意见,促进息诉息访,化解矛盾纠纷。

    抓好三个重点,增强监督能力。一是抓好学习培训。针对新职能、新司法解释,结合办案实践的重点、难点,加强集中培训、案例教学、实训演练、专家授课、业务研讨,提高实战能力。二是抓好骨干培养。上级院可以通过分片包院、案件线索提级管理、上下级院一体化办案等措施,就虚假诉讼、公益诉讼等案件办理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传帮带,促使其尽快掌握业务技能。三是抓好人才引进。参照审判人员的选拔标准,引进一批具有民商事理论素养和实践经验的优秀人才。通过互派挂职锻炼,使检察官有机会熟悉民事审判和执行业务,提升办案水平。

    建设三大系统,提升监督效率。一是建设跨部门大数据办案系统。建立与监察委、执法机关、公安、法院的信息互联网络,实现执法信息、案件信息、电子卷宗同步共享,文书网络推送。二是建设人工智能办案辅助系统。实现各类案件要素和证据梳理、法律和指导案例比对搜索自动化,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在证据比对、文书生成、决策参考方面的作用,实现证据审查的规范化、数据化和全程留痕。三是建设包括案件自身证据风险、程序、实务风险在内的风险防控系统。在案件处理前自动与各大网站、论坛、搜索引擎进行分析比对,准确把握监督点,提高监督成案率。



图:深入基层走访倾听意见建议

(作者单位:施文凭,永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薛莹,永春县人民检察院业务管理部副主任)


阅读上一篇

福建商学院国际经贸学院 “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践

2023-11-22 20:09:08.0 作者:《丝路纵横》编辑部 来源: 《丝路纵横》杂志社
阅读下一篇

“拍平”中的泥土哲学

2018-11-05 11:00:42.0 作者:许华森 来源: 丝路纵横杂志社丝路纵横杂志社

友情链接

© 2017 丝路纵横杂志 经营许可证编号:闽ICP备17003046号-1   投稿| 杂志订阅| 杂志广告| 关于我们 首页 栏目页 详情页
手机扫码下载丝路云APP